那一年的春季,我和好友到一个宠物店买金鱼,发现了一只吉娃娃幼犬,当时,我就被它脑门上一个褐色的圆点吸引,好友极力阻止我买下它。
下午,依然没忍住那份喜欢,第三赶往二十公里外的小镇,买下这只狗,起名字笨笨。
笨笨是叫人第一眼见了就会喜欢和记住的小狗。
周身雪白,双耳周围对称着褐黄色,脑袋呈苹果型,双眼非常大但不突出,主要在TA的脑门正中有一个褐黄色的圆点,像人用毛笔点上去似的。笨笨英俊潇洒风流倜傥,可惜有点串,为能拥有一只纯种吉娃娃,我特地到北京的通州花了一千元钱,给笨笨买了一个媳妇。
狗狗是被我装在口袋里捎回来的,这只狗比较纯正,黑黑的眼珠镶嵌在光溜溜的苹果脑袋上,TA的毛发光亮洁白,目光炯炯有神,双耳竖直,行动轻便迅捷,所有都看上去那样小而精致,说是白色,但在亮白的灯光下一照,后背有一层淡淡的米黄色,我给她取名字小米。
先生说我对王小米的照顾超越对笨笨的好几倍,有美味的一直先给王小米,外出遛弯把王小米装在口袋里,晚上看电视坐在我腿上的再更不是笨笨。无法,哪个让我喜欢王小米,她的双眼一直透着诱惑的凄迷,那是小女性固有些美丽动人,叫人怜爱。
笨笨也能感觉出我对王小米的溺爱,一个人蹲在窝里远远地看着,此时的笨笨绅士风度十足,他不吃醋也不嫉妒,他好像了解这只叫王小米的母狗以后是他的伴侣,他要守护着她长大,他还要成为王小米的依赖。
外出遛弯时笨笨都是跑在王小米的前面,王小米一边紧紧跟伴随笨笨,一边又回头找我,好像大家都离不开。常常能碰到体形较大的宠物狗,我一般本能地将王小米抱起,这个时候的笨笨就像个勇士狂吠着冲向大狗,气势有时真能战胜敌人。
与其说王小米的坏脾气是我惯出来的,还不如说是被笨笨惯出来的,喂食的时候他都是让王小米先吃,王小米吃完他才吃。慢慢地,就变成了理所当然。
没事的时候,王小米也会陪笨笨玩耍打闹。不知从何时开始,脾气温和的笨笨一次次勇敢的试探性向王小米求爱,都被王小米冷冷地拒绝了,每当笨笨马上骑上王小米的身体时,王小米泥鳅般跑开了,同时一改淑女形象对着笨笨咧嘴吠叫。
我不了解王小米心里是如何想的?笨笨长得挺帅啊,眼里对王小米永远都是柔情似水,又让着她护着她。
不过经过不懈的努力,笨笨最后还是成功了,王小米成了他的媳妇,王小米嫩红的皮肤开始变黑,肚子慢慢变大。
王小米剖腹产有了一个独生女,和她一样漂亮可爱。
冬季由于保暖没跟上,小小米冻去世了,王小米难过了很长时间。
后来,笨笨丢了,王小米变得忧郁起来。
极少能听到她狂妄的叫声,坐在阳台上,痴痴地看着窗外,眼神迷离。
再后来有了院落,我又养了一只叫最招财的边牧犬。
王小米依然那样冷傲,对最招财爱搭不理,但最招财喜欢王小米,它像个猛士,守护在王小米的左右。
花开花落,岁月沧桑,王小米伴随了我十几年的光阴,有时我真的没了解,是她不能离开我还是我不能离开她。
王小米老了,她喜欢坐在院落的中间眯着双眼晒太阳,色彩斑斓中,好像在回忆着她的过往。
文/江南菱角